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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35 | 3 | 627-637 |
目的:在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政策时,如果能结合农民的支付意愿,并充分考虑影响农民支付意愿的相关因素,对增强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的针对性具有积极作用。本文试图通过计量手段,获取新的信息与认知,解决如下关键问题:(1)揭示农户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所带来的福利增进的支付意愿;(2)辨识并找出影响农户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关键因子;(3)探寻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路径。
方法:在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利用湖北省农村地区的调查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研究农户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所带来的福利增进的支付意愿;应用Binary Logistic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关键因素,探讨不同限定条件下影响因素的差异性,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结果:(1)大多数农户认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能够增进其福利,高达73.4%的农户愿意为此付费。其中,男性户主中,具有支付意愿的人数占75.5%,而女性户主中这一比例为52.8%。由此可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外部性是客观存在的,农民对其具有较高的诉求。(2)影响农户支付意愿的关键因素按贡献度大小排序依次为:性别、对环境的依赖程度、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有益于人体健康的价值认同、农业收入占比、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有益于农村发展的价值认同、农业经济规模、对环境状况的评价和环境知识了解程度。(3)从影响因素来看,不同限定条件下的影响因素既有共性之处,也有差异之分。其中共同之处是农户的环境知识水平、对生态环境依赖程度都成为其支付意愿的内在动因。差异之点则表现在3个方面:①男性更加注重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②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农业收入所占比“一般”的农户支付意愿,但文化程度“较高”而环境知识“一般”的农户并无较高支付意愿;③对环境状况评价“较好”的农户认为改善环境不如维护环境重要,其支付意愿主要受自身环境意识和农业经济规模制约。
结论:(1)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有利于增进农户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资源安全等方面的生态福利。农户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间接反映了农户的福利增进。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对废弃物资源化收取的费用仅仅是为了弥补人工劳务、运输等成本。因此,在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上,应将这部分福利纳入到成本核算之中。(2)农户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不但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而且还受环境知识水平的限制。这表明可通过加强生态环境培训的方式提高农户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自愿支付意愿。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农村女性对环境认知程度普遍偏低,其支付意愿低于男性,因此在相关培训上应鼓励女性农民积极参加。(3)不同限定条件下影响因素的异质性表明,制定差异化的生态补偿政策有利于提高农户支付意愿。一方面,应注重生态补偿方式的多元化。对于农业收入占比相对较低的家庭,可鼓励其“出钱”,而对于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家庭,则可鼓励其“出工”;另一方面,应明确生态补偿的对象。遵循“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外部性受益对象进行界定,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
刊名: | 资源科学 |
学科: | 环境科学技术及资源科学技术 |
创刊年: | 1977 |
ISSN: | 1007-7588 |
CN: | 11-3868/N |
主办单位: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主编: | 成升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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