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芦山县发生Ms7.0级强烈地震,造成了大量民居建筑的严重破坏甚至倒塌。本文通过对芦山地震中民居建筑的震害调查,系统总结砖混民居这一量大面广建筑结构的破坏形式和损伤机制,评估后汶川地震时期的新建民居的抗震水平,为今后民居的地震灾害防御提供参考。
方法:
本文主要通过现场震害调查的方式进行研究,本文作者在地震发生当天进入灾区,先后在灾区工作20余日,现场调查共计507栋民居建筑,重点关注建筑结构的类型、建造年代、加固方式、场地条件、破坏形式等,分析重灾区民居的震害指数,通过总结砖混民居的破坏类型,对不同烈度区域、不同建造时期的民居进行对比分析,指出现有砖混民居抗震薄弱环节,建议我国民居建筑的防震减灾技术。
结果:
砖混结构民居由于抗震构造措施的随意性、结构的竖向不规则、墙体尺寸不合规和场地处理不完善等原因,破坏形式比较复杂:
(1)抗震构造措施不完备可分为平面内构造柱设置不足和构造柱竖向分布不规则两类。平面内构造柱设置不足容易造成纵横墙连接失效、横墙剪切破坏或者水平裂缝严重、纵墙窗间墙出现交叉裂缝、墙肢承受集中荷载的部位局部压酥等破坏;构造柱竖向分布不规则容易造成上部结构整体性破坏。
(2)结构竖向不规则主要指突出屋面楼梯间和阁楼等,这些部位易受鞭梢效应的影响,应当加强构造措施,比如在出屋面房间四角设置构造柱,构造柱与下部墙体构造柱或圈梁相连,采用现浇楼盖,加强出屋面房间的整体性,避免使用180mm及以下厚度的砖墙,加强砖墙和构造柱之间的拉结措施等。
(3)在不利场地上建设多层砖混民居需要对地基做良好的处理,部分结构因为基础失效破坏。
结论:汶川地震后的新建民居在抗震措施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比如大多具有抗震构造措施、采用240mm承重墙等,因此整体震害较轻,但是新建居民在建设房屋时,抗震构造措施的布局有很大的随意性,具体表现在平面内布置不足和竖向分布不规则,导致整体约束效果下降,进而结构发生破坏。对于已经破坏的砖混建筑,如基础较好,且结构仍具备一定的整体性,可采用局部托起,附设构造柱的方法增加构造措施;对于已经外闪的外墙,可在门窗洞口设立支撑后,去除外闪部分,重新砌筑,并在洞口增加构造柱;对于开裂严重的横墙,可采用双面挂钢筋网,抹水泥砂浆的方法进行加固。对于地基局部沉陷的建筑,应挖除相关部分的回填土,掏出部分软弱场地土,灌注混凝土,改善地基承载力,同时增加基础面积和上部结构的整体性。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芦山县发生Ms7.0级强烈地震,造成了大量民居建筑的严重破坏甚至倒塌。本文通过对芦山地震中民居建筑的震害调查,系统总结砖混民居这一量大面广建筑结构的破坏形式和损伤机制,评估后汶川地震时期的新建民居的抗震水平,为今后民居的地震灾害防御提供参考。汶川地震后的新建民居在抗震措施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比如大多具有抗震构造措施、采用240mm承重墙等,因此整体震害较轻,但是新建居民在建设房屋时,抗震构造措施的布局有很大的随意性,具体表现在平面内布置不足和竖向分布不规则,导致整体约束效果下降,进而结构发生破坏。对于已经破坏的砖混建筑,如基础较好,且结构仍具备一定的整体性,可采用局部托起,附设构造柱的方法增加构造措施;对于已经外闪的外墙,可在门窗洞口设立支撑后,去除外闪部分,重新砌筑,并在洞口增加构造柱;对于开裂严重的横墙,可采用双面挂钢筋网,抹水泥砂浆的方法进行加固。对于地基局部沉陷的建筑,应挖除相关部分的回填土,掏出部分软弱场地土,灌注混凝土,改善地基承载力,同时增加基础面积和上部结构的整体性。